关于印发《襄阳市公安局“学党史·铸忠诚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g电子游戏模拟

关于印发《襄阳市公安局“学党史·铸忠诚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自:襄阳市公安局 时间:2021-05-16
索引号: 011158671/2021-10382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襄阳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1-05-16
标题: 关于印发《襄阳市公安局“学党史·铸忠诚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襄公党委【2021】56号
生效时间: 2021-04-30 终止时间: 2021-12-31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日前,市公安局出台《襄阳市公安局“学党史·铸忠诚——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全警认领民生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党委书记、局长李新桥同志为班长的市公安局党委喊响“认领实事,向我看齐”,班子成员带头每人认领2件民生实事;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直各单位党委(党支部)及科所队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方案中职责任务及承担的其他职能,每人认领至少2件民生实事;民警结合职责任务及工作实际认领至少1件民生实事。

所认领民生实事内容均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全体民警监督,截止目前全市公安民警共认领民生实事7000 余件。

市局教育整顿办将对“全警认领民生实事”实践活动进行严格考核,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坚决践行诺言,确保落地见效,切实回应广大群众期盼,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庆祝建党100周年。



关于印发《襄阳市公安局“学党史·铸忠诚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直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襄阳市公安局“学党史·铸忠诚——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阳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429日  





襄阳市公安局“学党史·铸忠诚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结合《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和《襄阳市公安局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不断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执法满意率,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公安机关在为民办实事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

(一)筑牢政治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襄阳公安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期盼,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树立新时代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三)提升履职能力。着力补齐公安队伍依法履职中的短板弱项,不断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决扛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四)增强纪律作风。坚决防治工作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庸懒拖沓、梗阻不畅等问题;纠治服务不到位、怠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等问题;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和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等严重影响公民生活、企业正常经营,侵犯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亲商利商安商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襄阳“一极两中心”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行政服务窗口“只进一扇门”

1.设立公安行政服务窗口。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立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承担除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有专门服务大厅和窗口)之外的所有市级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逐步杜绝申请人直接到公安机关内部办公场所办事和跑路。【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7月底前】

2.积极探索户政业务试点。推进户政业务进驻县乡两级政务大厅,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力争在年底前达到50%以上县级公安户政窗口、10%以上派出所户籍窗口搬迁到地方政务大厅。同时,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绿色通道、专人引导、上门服务等便捷办事方式。【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7月底前】

3.加快车管档案电子化建设。实现车辆档案信息全市共享,方便办理车辆异地登记;上门集中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推行一次办、容缺办。【责任单位:交警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二)落实“网上办理、一次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举措

4.推动“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协助上级部门实现名称、流程、材料等要素全省统一标准。密切关注上级业务系统对接全省“一张网”进度,第一时间落实应用,并在推进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及时反映基层需求和建议。对“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新上线功能,第一时间落实落地。【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交警支队、网安支队、出入境管理科、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5.“四减”优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流程,新增一批“即时办结”事项,压缩一批办事承诺时限,确保襄阳公安承诺时限总体达到全省最优。开展系统重构,通过“数据跑”代替“人力跑”、“串联”变“并联”,深入推进“四减”(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交警支队、网安支队、出入境管理科、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6.认真承办“12345”热线工单和群众举报投诉。按时签收、办结“12345”热线工单,规范回复、回访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定期梳理分析群众诉求,针对反映突出问题,开展深入调研,查明原因,提出建议,责令督促整改。牵头单位每月制发1期通报。【责任单位:指挥中心、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三)实地推行便民服务措施

7.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在包保联系的南漳县薛坪镇张家坪村等扶贫点开展“春种秋收”助农生产活动,帮助生活困难村民购置魔芋种、花椒树苗等农作物,并推广种植;在秋收时节积极帮助村民拓宽农作物销售渠道。【责任单位:政治部、特警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8.推进智慧停车场建设。协同汉江国投智行公司搭建“襄阳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在万达片区停车智能诱导系统试点基础上,探索静态停车模式,减少道路拥堵,缓解停车难问题,增加停车泊位供给。【责任单位:交警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9月底前】

9.推进高速路口疏堵保畅。针对全市部分道路拥堵尤其是襄阳西、襄阳南等高速公路入口处的大车长期拥堵现象,制定出台相关措施,缓解市民群众出行压力。【责任单位:交警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9月底前】

10.营造青少年绿色上网环境。利用网警公开执法账号向网民宣传《网络违法犯罪举报平台》,及时查处各种网络违法犯罪信息和有害信息,制止网络不良言行,并接受广大市民举报网上违法犯罪线索;通过《违法信息巡查处置平台》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受理网民举报信息。【责任单位:网安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7月底前】

11.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补充城市视频监控数量,做到全域覆盖。进一步下放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权限,切实提升公安视频监控图像支撑基层派出所实战效能。【责任单位:科技信息科、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12.方便乘机旅客出行。妥善及时为因遗失、过期、损坏、未携带和未办理有效乘机证件的旅客快速免费办理临时乘机证明。【责任单位:机场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13.开展养犬隐患专项治理。落实文明养犬各项规定,提高居民养犬登记率,建立犬只电子档案,推动养犬管理工作常态化,有效遏制市民反映的各类养犬突出问题。【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四)深入开展“走访评”活动

14.走家入户听民声。由各基层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网格员、门栋安全员、治安巡逻员等,佩戴标志,亮明身份,深入千家万户走访,及时收集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热切期盼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6月底前】

15.访情察诉解民忧。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突出重点信访人、带案下访、带事走访,切实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着力化解一批信访疑难案件。【责任单位:控告申诉科、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16.开门评警问民意。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通过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切实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呼声期盼。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对能够及时办理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迅速办理并反馈结果。【责任单位: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五)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

17.严打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完善市局反诈中心建设,落实打击治理电诈一体化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多警种合成作战,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实现每案必研、类案能办、大案能破的工作目标。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普及“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责任单位:政治部、刑侦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18.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内部联动和部门协同的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打早打小,严防死灰复燃,不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责任单位:刑侦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19.严打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攻坚,确保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相结合;对各类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类案件,坚持快侦快办,积极追赃挽损;加强对涉众型群体的管控,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经侦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20.开展反邪教破案攻坚。坚持防范打击和教育转化相结合,通过法律震慑、真情感化、困难帮扶,加大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力度。实现涉教现行案件全破,维护政治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国保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21.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力度。深入开展“猎狐”“昆仑”“净边”“雷火”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走私、涉疫苗、侵犯知识产权和“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刑侦支队、经侦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等、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六)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22.强化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加强对治安重点要素的管理控制,严密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动态管控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寄递物流等新业态安全监管,着力消除各种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23.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推进源头隐患“清零”、重点违法整治、交通应急管理、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依法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停、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责任单位:交警支队、高警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24.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治理,巩固提升校园安防建设“三个100%”工作。加强法制、禁毒、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宣讲培训;严格防范各类涉校涉学生的恶性案事件发生。【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25.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推进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实做强全域巡防、智慧巡防、立体巡防。以全市省市县际公安检查站点、警务站、查缉布控点、市区出城卡点、警民联防点为支撑,组网成圈,全域围合。统一街面警务平台标识标牌、警务运行机制,提升巡防效能。【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巡警支队、特警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七)开展警企联动护生产

26.建立警企包保联系机制。组织每个基层党委(党支部)包保12个企业(局直单位包保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保证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均有单位负责,弘扬“有事必应、无事不扰”的当代“店小二”精神。深入走访辖区企业,通过“建立包保机制、加强治安保卫、加强治安防控、排查矛盾纠纷、排查隐患漏洞、开展法制宣传、惩治违法犯罪、做好便企服务、采集基础信息、物建信息专员”十件实事,排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不良要素,查访影响员工生产生活的不利因素,帮助企业、员工纾难解困,为企业提供平安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责任单位:治安内保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12月底前】

(八)全警认领民生实事

27.党委(党支部)班子建立项目清单。市局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党支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党委、科所队班子成员要结合公安机关主责主业,聚焦年度重点、中心工作任务,每人至少确定2条“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学党史、铸忠诚——我为群众办实事”一览表以展板形式在市局二楼大厅公示;各地各单位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措施清单也要以展板形式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展板内容要包含领导姓名职务、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55日前】

28.民警建立项目清单。结合党员“双报到”、“一核四融五进”和自身岗位实际,每位民警至少认领一件惠民帮扶实事,明确项目清单和完成时限,集中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同时规范建立民警“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台账,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民警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汇总报市局教育整顿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155日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和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实践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履行主体责任,要亲自上手、研究部署、组织实施、推动落实,确保实践活动落地见效。要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至群众中去,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二)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考核。上述工作措施确定的责任单位要围绕任务,将措施量化、细化、实化,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方案,推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或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地区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考核,对积极开展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要给予表扬并计入单位和民警的年底考核,对组织部署不到位、拖延迟缓、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各地各单位督导考核情况要定期向市局报送。

(三)总结提炼经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特别重视发现和挖掘本地区涌现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典型事例,以简报、动态形式及时总结提炼上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畅通媒体渠道,广泛借智借力,围绕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媒体宣传,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为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建言献策,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力争宣传效果最大化,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社会影响力。



附件:1.1:襄阳市公安局局直单位包联服务企业名单.xls

2.2:各地各单位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民警认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民生实事一览表(参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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