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阳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22227 | 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公安局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09-04 | ||
标题: | 关于印发《襄阳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关于印发《襄阳市公安局2021年
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襄阳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日常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襄阳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襄阳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函〔2021〕48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公安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有力促进警务公开、互动、服务融合我市“一极两中心”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政务公开是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之一(占4分),按照考评要求,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公益事业建设、重点领域信息等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深化市局门户网站“平安襄阳”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扩大公安决策、执法、服务和办理结果公开,继续开放共享政务数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透明的公安业绩赢得市民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主动公开
1.修订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2.完成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3.公开本单位“十四五”规划文本,同步公开规划解读材料。11月底前,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4.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基本民生保障等重大政策的发布及其解读。(责任单位:局直各(起草)单位)
5.新出台的有关公共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其解读。(责任单位:法制支队牵头,局直相关单位配合)
6.及时更新权责(包括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信息。(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牵头,治安、交警、禁毒、出入境等行使行政职权的相关单位配合)
7.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牵头,治安、交警、禁毒、出入境等行使行政职权的相关单位配合)
8.依托“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深入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责任单位:法制支队牵头,治安、交警、禁毒、出入境等行使行政职权的相关单位配合)
9.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责任单位: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科)
10.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责任单位:治安支队、交警支队)
11.公布2021年预算和2020年决算。(责任单位:警务保障部)
12.全面、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责任单位:治安、交警、禁毒、出入境等行使行政职权的相关单位)
13.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工作进展、年度办理总体情况信息。(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牵头,局直各单位配合)
14.及时公开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牵头,局直各单位配合)
15.公开群众关注的扫黑除恶、打击电诈、禁毒、文明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决策部署、工作进展、实施效果等信息,以公开促执行。(责任单位:刑侦支队、禁毒支队、交警支队、高警支队)
16.加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根据公安部户籍管理领域标准指引的出台和调整情况,11月底前更新户籍管理标准事项目录并有效实施。(责任单位:治安支队)
17.按时回复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开网上调查结果、民意征集反馈和采纳情况。(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牵头,局直各单位配合)
18.与襄阳市大数据中心衔接好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工作。(责任单位:科技信息科牵头,局直各单位配合)
(二)依申请公开
19.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诉求。及时接收来电来信,按时办理回复,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牵头,局直各单位配合)
(三)政府网站建设
20.完善市局门户网站“平安襄阳”建设,实时对照第三方评估报告标准,及时发现整改不足之处,扎实做好运维、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年终考评进入先进行列。(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四)新媒体运用
21.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布解读、备案管理等监管工作,防止出现“娱乐化”、“空壳”、“雷人雷语”等问题。(责任单位:政治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判断力和敏锐性,以当前社会发展新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尤其是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舆情研判并做好应对预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落实审核程序。健全政务公开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和“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公文在起草、拟定、签发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种属性中的一种,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三)执行任务到位。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采编、统计、报送等工作,对标本方案任务清单,逐一绘制路线图,拿出过硬举措,定期梳理台账,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禁发生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不当引起的投诉。市局指挥中心将跟踪问效,不定期地检查通报,督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对因不认真履职,违反工作程序导致失泄密、内容失实等造成负面影响的,回复办理不及时、不规范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除扣减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分值外,还对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测考核表(模板)》
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测考核表(模板) | |||||||
填报单位: | 2021年11月25日 | ||||||
公开目标任务序号 | 公开目标任务内容 | 已公开政府信息摘要或标题 | 信息生成时间 | 信息公开时间 | 互联网链接地址或其它公开渠道 | 是否符合公开时限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