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后,他给派出所所长送来锦旗
来自:《襄阳晚报》(2024年7月3日5版)
时间:2024-07-03
“感谢倪所长,如果不是你,我这个家算是完了!”7月1日,家住谷城县茨河镇的村民陈某携带一面锦旗走进茨河派出所,他紧紧握住所长倪成铭的手感慨道。
5月28日,谷城县公安局接到茨河群众吴某报警称,家中9350元现金被盗。该局刑侦大队民警很快锁定该镇村民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抓捕前,刑侦专班请求茨河派出所民警前往陈某所在的村走访摸排,以确定其活动规律。
6月2日,茨河派出所所长倪成铭在走访摸排中得知,嫌疑人陈某过去并无劣迹,平时在村里的口碑也不差。于是,倪成铭决定先来到陈某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陈某主动向倪成铭坦白,自己是一时头脑发热,才盗窃了邻居吴某家中的9350元现金。
第二天,在倪成铭的带领下,陈某携带9350元现金来到谷城县公安局自首,并将盗窃所得现金归还给被害人吴某。
6月11日,谷城县检察院对陈某盗窃案召开听证会。鉴于陈某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犯的错误,并且主动投案自首,积极将所盗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并得到被害人谅解,谷城县检察院最终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得知此消息后,陈某第一时间向倪成铭表示感谢,并保证自己会吸取此次教训,踏踏实实做人,绝不再触碰法律底线。
案件办结后,陈某积极完成了检察机关为其布置的社会公益任务。7月1日,陈某在完成了所有的公益任务后,带着锦旗来到茨河派出所,向倪成铭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