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不配合处理 24辆车被曝光
来自:《襄阳日报》(2023年4月10日4版)
时间:2023-04-10
4月9日,市城管执法委公布第十一批“车窗抛物”车主拒不配合或长期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违法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31日),共24辆。
车牌号为鄂f9hg83、鄂fjd665的车辆分别在襄城区岘山路习家池公交站附近、胜利街高架桥下方有“车窗抛物”行为;车牌号为鄂f8cr03、鄂fe7x21、鄂f0mq52、鄂fa0a22、鄂f94v98、鄂fu0823、鄂fx6989、鄂f15s10、鄂f9pb58、鄂fu6359、鄂f8l877、鄂fgd301、鄂fx7707、鄂ff6l75的车辆在樊城区春园路、清河路、建设路等地有“车窗抛物”行为;车牌号为鄂f97973、鄂fn3w75、鄂fp7a37、鄂fr53r5、鄂fue230的车辆在高新区长虹北路、追日路、邓城大道等地有“车窗抛物”行为;车牌号为鄂fjj770、鄂fpb998、鄂fl50q0的车辆分别在襄州区钻石大道与名城路交会处、车城南路与航空路交会口、邓城大道光彩路口有“车窗抛物”行为。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今年,市城管执法委与公安部门将继续聚焦“十小”不文明行为整治,联合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员向车窗外抛撒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影响环境卫生和道路运行安全的行为。若上述被曝光车辆仍不及时接受城管部门处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