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警方通报了一起一女子醉驾送闺蜜回家的违法案例
来自:《襄阳晚报》(2023年11月1日5版)
时间:2023-11-01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9989 | 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樊城警方 | 公开日期: | 2023-11-01 | ||
标题: | 樊城警方通报了一起一女子醉驾送闺蜜回家的违法案例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晚报》(2023年11月1日5版) |
10月31日,樊城警方通报了一起一女子醉驾送闺蜜回家的违法案例,希望以此警醒广大驾驶员。
10月29日晚上,长虹路警务平台组织警力在松鹤路、霁月路路口开展夜查酒驾行动。10点38分,一辆白色小轿车驶入检查点,车窗刚放下,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酒精速测棒也当即亮起红灯。
女驾驶员陈某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与你同乘的人是谁?”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说:“我闺蜜,她也喝了酒。”陈某坦言,当晚她和朋友们一起吃饭,其间喝了几瓶啤酒,但是她觉得自己喝得不多,头脑很清醒,开车没什么问题,就抱着侥幸心理送闺蜜回家,不料半路被交警查个正着。
“遇到这种情况,就该一起打个车回家,或者叫代驾。”民警严肃批评了陈某及同车女子,讲明醉驾是对自己和友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
目前,民警已依法将涉事车辆扣留,陈某因醉驾被依法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