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安局2022年度保安服务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2-01-10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01108 | 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市局治安内保支队 | 公开日期: | 2022-01-10 | ||
标题: | 襄阳市公安局2022年度保安服务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公安局2022年度保安服务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填报单位:襄阳市公安局 |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检查对象 | 抽查事项 (检查内容) | 发起牵头部门 | 参与联查部门 | 事项类别 | 抽查 比例 | 检查方式 | 检查 时间 | 检查依据 | |
1 | 保安服务监督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 | 公安部门:保安服务监督:(一)公司、分公司获得保安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其他基本情况,以及企业的股东股权、主要管理人员、保安服务许可证所列项目(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二)安装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及录入、更新信息的情况。 (三)对保安服务合同所约定保安服务的合法性核查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客户单位是否依法设立; 2.被保护财物是否合法; 3.被保护人员的活动是否合法; 4.要求提供保安服务的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是否已经批准; 5.维护秩序的区域是否经业主或者所属单位明确授权; 6.是否在保安服务的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 7.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保安服务合同及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五)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六)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八)保安员培训、考核及持证情况。 (九)保安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十)保安员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十一)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人社部门:对遵守社会保险、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合同以及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等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事项进行检查。 | 市公安局 |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占本部门抽查次数的50%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2022年11月底以前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湖北省保安服务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 |
2 | 押运服务监督检查 | 武装押运公司 | 公安部门对押运服务的监督检查:(一)是否按照许可的服务范围开展武装守护押运工作。(二)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三)专用运钞车驾驶员是否具有b证以上驾驶执照并从事3年以上驾驶工作。 (四)押运员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招录制度、培训制度、招录审查等。 (五)离职保安员档案的保存情况。 (六)配备专用运钞车情况,以及按规定为运钞车配备无线通信报警装置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情况。 (七)落实每辆专用护运车配备包括驾驶员在内的3名以上押运人员,以及严禁专用运钞车搭载非配备人员情况。 (八)制定《武装守押操作规程》、《运钞车驾驶员行车规程》等守护、押运操作规程情况,以及制定专用护运车辆出发时间、行车路线和交接地点编配制度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包括“罢运事件处置预案”、“押运反抢防盗预案”、“特殊天气应急处置预案”、“交通遇险应急处突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原则、处置程序,定期开展防范各种突发事件的演练情况。 (十)落实守护、押运人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时依法佩带枪支,穿着制式保安服,穿戴防弹衣、钢盔和明显标志情况。 (十一)在本行政区域外跨区经营的备案情况。 人社部门:对遵守社会保险、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合同以及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等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事项进行检查。 | 市公安局 |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占本部门抽查次数的50%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2022年11月底以前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湖北省保安服务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