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民爆物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时间:2023-05-19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8781 | 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gaj | 公开日期: | 2023-05-19 | ||
标题: | 全市开展民爆物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落实,牢固树立“没有发现问题就是最大问题、没有查出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的理念,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精准严格查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主要措施是:
(一)主动进攻,严打震慑涉爆违法犯罪。一是深化线索摸排。二是强化核查打击。三是严打合流犯罪。
(二)深化查缴,全力压减非法爆炸物品存量。一是强化清查收缴。二是强化通道查缉。三是强化宣传发动。
(三)源头防范,大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一是严格涉爆物品监管。二是强化重点要素管控。三是深化重点地区整治。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前);(二)排查隐患(5月下旬至8月);(三)整改提升(9月至11月);(四)固化机制(12月)。